【食药监械管便函〔2015〕25号】关于征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意见的函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5-04-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50号),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工作,我司起草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我司,时间截止至201558日。

  电子邮件:qxzcyjjd@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反馈意见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器械注册司,邮编:100053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
     2.临床试验备案表
     3.备案信息通报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
                            2015428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食药监械管便函〔201525 附件1.docx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食药监械管便函〔201525 附件2.docx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食药监械管便函〔201525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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