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械函〔2011〕64号】关于对“明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江苏药监局发布时间:2011-08-29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强化我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秩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事项做进一步明确(详见附件)。为慎重起见,现面向全省相关各方征求意见。请各市局组织相关各方认真研究附件内容,并及时函复我局。
  各市局及各有关单位可在201110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医疗器械监管处石玉如或李新天收,邮编:21000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lixt@jsfda.gov.cn。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经营监管修改意见”。
  
  附件:
关于明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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