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食药监办〔2012〕361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有关许可事项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2-11-13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完善和发展现代医药产业体系,全面提高我省医药产业区域发展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决定恢复新开办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医药产业绿色发展。加强对新开办企业的政策引导,采取事前介入、事中辅导、审批加速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开办综合性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开办中小型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医药产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动清洁生产,促进医药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二、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审批新开办企业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前阶段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成果。特别是要充分调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政策引导和主动服务,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促进品种、技术、渠道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完善、延伸产业链。争取年底前,在解决多、小、散、低方面有所突破,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做专,增强医药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工作,由各市局参照本文精神执行。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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