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药械采〔2016〕136号关于新增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类别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08-17
各市(州)卫计委(卫计局)、科学城卫计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2号)要求,拟在前期32大类别基础上新增五个类别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四川省新增医用设备器械网上填报范围详见附件,原填报范围中尚未完成上报的医疗机构请在新规定时间内继续上报。
二、填报步骤
医疗机构请登录“四川省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8)(医疗机构账号及密码与“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账号密码一致)填报相关医用设备采购信息。
三、填报时间
(1)2011-2014年度购置信息: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2015年度和2016年季度购置信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四、填报标准
37大类别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上报工作,医疗机构根据等级划分、按不同产品单价额度进行填报:
(一)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医疗器械)填报额度标准为单价为8000元(含)及以上的产品信息;
(二)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医疗器械)填报额度标准为单价为3000元(含)及以上的产品信息;
(三)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医疗器械)填报额度标准为单价为1000元(含)及以上的产品信息。
各级医疗机构填报时,分别对应上述单价金额以下的产品购置信息暂不录入。
五、填报咨询
填报业务咨询电话号码:028-69061912
医疗机构购置填报咨询QQ群: 196491479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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