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药械采〔2016〕206号关于公布谈判(议价)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和开展第一阶段谈判(议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6-12-21

各药品企业:

  根据《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分类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及我省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安排,现将相关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予以公布,同时开展第一阶段谈判(议价)工作,即网上进行全国省级最低价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议价)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

(链接: https://jco.scbid.gov.cn:7073/show/info1.aspx )

二、第一阶段谈判(议价)工作时间

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2日下午17:00。

三、第一阶段谈判(议价)药品范围

已经重新填报了截止2016年12月15日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的谈判(议价)药品。其余谈判(议价)药品进入第二阶段谈判(议价),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网站通知。

四、第一阶段谈判(议价)要求

1.请药品企业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凭数字证书登录四川省药品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平台,仔细阅读《企业确认最低价操作手册》(见附件),按要求进行全国省级最低价确认操作。超过规定时间操作系统将自动关闭。

2.企业可等于或者低于全国省级最低价进行确认;不确认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均视为不认可全国省级最低价。

3.凡认可全国省级最低价的即为中标。不认可的,进入第二阶段谈判(议价)。原则上第二阶段谈判(议价)价格不得高于全国省级最低价。

五、注意事项

业务咨询电话:028-69061907、028-69061908。

操作咨询电话:028-69062226。

附件:企业确认最低价操作手册.doc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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