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典办发〔2013〕257号】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征集药典及药品标准发展历程有关史料的公告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07-10

为展现《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的发展历程,弘扬祖国传统医药文化,宣传普及药品标准知识,扩大《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的影响力。国家药典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与《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发展历史相关的有价值的实物和资料,用于我委研究、宣传、展示及科普等各方面工作,以更好地挖掘、整理、保护《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我国药品标准体系建设的文化内涵。

《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参与。希望与《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工作相关的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关心热爱药品标准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参与史料征集工作,共同为《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

一、征集范围

(一)能够反映我国古代传统医药发展历程的史料和实物;

(二)能够反映中国近代传统医药及现代医药发展历程的史料和实物;

(三)能够反映新中国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发展历程和建设成就的史料和实物;

(四)《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促进国家医药产业发展,推动医药产业升级的有关史料和实物;

(五)《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发展历程中重要历史人物的有关实物与史料;

(六)反映《中国药典》及药品标准不同历史时期质控技术发展阶段有代表性的分析仪器设备或工具的实物或照片;

(七)反映国外药典发展历程的有关实物与史料。

二、征集项目

实物、典籍、史料、照片、底片、音像制品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的其他物品等。

三、征集方式

捐赠、借展、寄存、复制等。

四、征集时间

史料征集将作为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国家药典委员会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编:100061

联 系 人:阎秀琳

联系电话:010-67079509

    真:010-67152766

电子邮箱:yanxiulin@chp.org.cn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