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执业药师管理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0-11-26
2010年,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认真总结近年药品经营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从强化药师队伍管理入手,提出并认真落实五项措施,初步解决了辖区“药师不在岗、履职不到位”这个困扰药品经营监管的难题,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联合开展药师清理工作。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的通知》,从辖区医保定点药店入手,以点带面,全面开展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师清理工作。要求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将驻店药师资料同时报备两部门,有效遏制了药师在药品经营企业虚挂、兼职等现象。 二是实行资质集中备案制度。要求在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将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书一并备案到药监局,建档后集中严格管理,有效防止了药师擅自持证在药品经营企业之间随意跳槽和在异地兼职的行为。 三是全面收集药师数据信息。将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职药师的基本情况、执业情况、培训情况等信息收集并录入计算机管理,辖区药师情况实现一键查询,杜绝了在职药师兼职挂靠行为,为全面掌握辖区药师情况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强异地药师核查管理。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中持异地颁发资格证书的药师进行清理核查,要求提供批准机关文件或证明,提供在任职地居住的证明,否则不予确认药师资格,防止持假证带病上岗现象。 五是强化监督巩固整顿成果。把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并贯穿全年各项检查中,切实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师不在岗及“虚挂”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虚挂药师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直至依法责令其退出市场。 截至目前,该局已对84家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清理出7名在药品经营企业兼职的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清退22名资质不符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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