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浙江省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出实招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时间:2010-08-30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优化政风行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廉政效能,2010年以来,浙江省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抓好内部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一是设立药品监管廉政效能监察点。按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要求,确定并公布了首批10个海宁市药品监管廉政效能监察点及监察员名单。监察点监察员主要负责定期收集“两优三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务公开、作风建设、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召开行风建设工作恳谈会。上半年,组织召开由市级机关、医疗机构、涉药企业、退休干部代表等十多名政协民主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参加的“2010年行风建设工作恳谈会”,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参观等方式使监督员了解近年来开展的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和“小药店整规”等工作有关情况。与会监督员就加强职能宣传,推进法制建设,深化供应网、监督网建设及如何应对医改后药品供应格局变化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并对该局工作进行了书面评议。 三是进一步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及时更新网站动态信息,并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里提供所需的资料下载,公开药品经营许可、认证、药师注册、信访工作等事项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方便当事人查阅了解;同时在行政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要素,加强行政处罚说理工作,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回访。由局纪检组牵头,上下半年两次对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情况开展回访。通过寄递《行政执法回访表》和《工作人员执法效能评议表》、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执法工作和各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进行客观评议,并征求相对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情况由局纪检部门进行汇总和通报,督促业务科室整改完善,保证各项规范措施落到实处。 |
相关阅读
- · 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
-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的通知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执业药师管理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
- ·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3年第9号)
- ·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 (第20号)
-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4年第4号)
- · 关于征求《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的通知》的公告
- · 江苏省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
- · 江苏省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程序
-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品一械”数据初始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省局关于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