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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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06
    2020.01

    关于开展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要求,将开展九省(区、市)人工晶体类眼科耗材历史采购数据集中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填报单位范围1.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九地公立医疗机构。2.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九地自愿参与人工晶体类眼科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的

  • 06
    2020.01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冠脉支架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的通知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冠脉支架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的通知.pdf

  • 19
    2019.11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43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19年第96号) 2019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43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1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9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特此公告。国家药监局2019年11月19日序号产品名称注册人名称注册证编号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1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SCC)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械注准201934007622糖类抗原5

  • 23
    2019.08

    关于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盟带量价格谈判结果的公示 根据《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部分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价格谈判方案》(锡医保发﹝2019﹞6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透析液(A、B液)、中心静脉导管(双腔)、医用高分子夹板的联盟集中采购谈判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至8月30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印章的申诉投诉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送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地

  • 16
    2019.08

    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盟带量价格谈判公告 编号:WXLMCG01-2019-01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部分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价格谈判方案》(锡医保发﹝2019﹞66号),决定在全市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谈判工作。为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品种及数量  本次带量价格谈判的品种为: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透析液(A、B液)、中心静脉导管(双腔)、

  • 16
    2019.08

    南京、淮安、泰州成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地区联盟 龙虎网讯(记者陈晨宗蒋)8月16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地区联盟成立会议在南京举行,联盟将规范成员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和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目前联盟的城市有南京、淮安、泰州三个城市。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始终把高值医用耗材治理作为重点工作,5月30日,南京组织开展第一次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工作,打响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第一枪”,17个品种吻合器平均价格降幅达12%,单个产品最高降幅接近50

  • 10
    2019.07

    关于开展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阳光挂网产品价格申报及目录更新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完善我省医用耗材数据库和价格库。经研究,决定面向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医用耗材挂网产品的价格申报和目录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已挂网的医用耗材。二、价格申报(一)申报范围:针对产品已挂网且无采购参考价或现有采购参考价高于全国最低中标(挂

  • 05
    2019.07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78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78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19〕21号张海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定价机制,降低国家医疗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医疗器械是当代卫生技术的重要载体,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逐步提高以及医疗手段的日益更新,医疗器械在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手术及护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医疗器械与临床医学、临床护理、临床药学共同构成了现代

  • 05
    2019.07

    医疗器械新规重磅发布 最严监管来袭 7月4日,国家药监局通知,《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发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定制式医械不得委托生产  据药监局官网消息,为满足临床实践中的罕见特殊个性化需求,规范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分为总则、备案管

  • 25
    2019.06

    关于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 医保办发[2019]20号各药品、医用耗材企业:为加强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维护对象药品生产企业及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及进口产品的国内注册代理人。二、维护品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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