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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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13
    2020.1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安徽省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机制,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药监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79号)要求,我省于2020年8月开展了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现就执行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

  • 12
    2020.11

    关于开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公告 http://yycg.hnsggzy.com/HomePage/ShowDetailPage.aspx?InfoId=19817

  • 11
    2020.11

    四川等7省区关于集中开展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为推动四川等7省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六省二区”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建立联盟间协同互动机制。自11月12日起在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开展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企业及产品信息填报完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信息维护范围取得冠脉扩张球囊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作为申报企业,完善企业信息,同时维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 06
    2020.11

    川药招〔2020〕151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中选结果产生后,各省份需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为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各市(州)医保局及省医保事务中心,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

  • 28
    2020.10

    江苏省关于开展部分医用耗材数据调研的通知 各相关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19﹞55号)等文件和工作需求,现对部分医用耗材开展数据调研。一、调研范围。此次调研品种为:干式胶片和吻合器。省平台所有涉及两类品种的生产企业均应参加。二、调研内容1.比对各市编码。企业应将产品基础信息与各设区市编码进行对比。对已挂网(备案)医用耗材中同一注册证同一产品规格、型号有全部或部分相同的,将

  • 20
    2020.10

    关于公布广东省广州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第一批次产品挂网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根据2020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广州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第一批次产品信息公示的通知》的安排,现将“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神经外科材料”、“眼科材料”、“吻合器及附件”、“止血防粘连材料”、“注射穿刺类材料”等六类产品信息予以挂网公布,有关事项如下:一、公布范围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且已在广州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完成信息维护的上述六类产品。二、公布方式请各有关企业登录广州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基

  • 17
    2020.09

    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二批公立医疗机构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部分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0〕67号各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将开展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数据集中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填报单位范围全省有采购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二、填报内容1.一次性使用管型(肛肠)吻合器、医用激光胶片、腹股沟疝气补片和冠脉扩张球囊。2.2019年采购数量按全年实际采购量填

  • 16
    2020.09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正式启动,冠脉支架为首批带量采购品种 http://news.windin.com/ns/findsnapmobile.php?id=510118466&fontsize=normal&skin=black&device=ios&column=T4&terminaltype=wft.m&version=20.7.1&show=wft&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 15
    2020.09

    关于公示湖北省2020年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按照工作程序,中心已对2020年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申报的产品及企业信息进行符合性审查,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产品的组件信息(企业信息、注册证、组件、code等)。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或再次送审。如有申投诉,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材料,过公示期不予受理。公示期: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7日附件:20

  • 15
    2020.09

    关于确定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配送关系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青海省2020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青药采联办〔2020〕4号)要求,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留置针、输液器带量采购中选企业进入确认配送关系阶段,现就中选企业选择确认配送关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配送关系的选择1.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中选产品,也可按中选的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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