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关于第52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申请事宜的通告

来源: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05-09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规定,申请延长保护期的生产企业,应当在该品种保护期届满6个月前向国家局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完整资料。为做好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申报工作,现将近期到延长保护期申报截止日品种情况通告如下:

1、第52批(初次保护期终止日为2014312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名单:

筋骨草胶囊、复方瓜子金含片、复方斯亚旦生发酊、外用溃疡散等。

2、申请该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912日。

请有关企业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延长保护期申请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2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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