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拟新增品种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时间:2014-04-18

我委药品信息处自2011年以来,共组织3次中医专业委员会、医学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有关专家对国家药物政策涉及的品种(《基本药物》、《医保目录》)以及临床常用的品种,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的品种遴选原则进行了医学审评,遴选出《中国药典》2015年版拟新增品种。现将品种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限为一个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来函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委。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者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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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品种遴选原则

          2. 《中国药典》2015年版拟新增品种名单(第一批)

 

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拟新增品种名单(第一批)的公示的补充说明

 

本次公示《中国药典》2015年版拟新增品种名单为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中医、医学专业委员会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推荐的品种范围,相关的药学专业委员会将依此范围,对品种的质量与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核,以最终确定是否收入2015年版中国药典。欢迎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广泛提出意见。特此说明。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品种遴选原则

(一)中药材及成方制剂(一部)

1、覆盖临床各科并能满足临床的需要的品种。

2、使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可控、剂型与规格合理、应用广泛的品种。

3、体现中医药特色和现代中药产业的现状的品种。

4、以野生濒危动植物为原料的中成药以及商品匮乏和有违伦理的中药材不再收入药典。

(二)化学药品(二部)

1、基本覆盖我国临床常用药品,满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的需要。

2、使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可控、剂型与规格合理的品种。

3、临床常用、疗效肯定并已被国外通用药典收载的进口原料药及相应的制剂品种。

4、慎重遴选尚未在国内生产的进口药制剂。

5、淘汰临床已长期不用、临床副作用大或剂型不合理的品种。

(三)生物制品(三部)

覆盖国家传染病防控所需免疫接种疫苗和临床治疗常用药品,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品种提供支持。

 

附件2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拟新增品种名单(第一批)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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