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科教发〔2014〕7号】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下达自治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发布时间:2014-04-2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卫生厅组织专家对2014年度申报的自治区卫生厅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进行了严格评审,其中28项通过评审(详见附件1),现予以立项公布,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立项公布的28个项目中,第1- 18项经费由我厅和申报单位各资助50%;第19-28项经费全部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请项目研究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给予配套或全部研究经费支持的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给予提供资金,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项目负责人应针对专家在项目评审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项目研究内容,并填写《自治区卫生厅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合同书》(附件2)一式三份,于201451日前报卫生厅科教处,逾期未上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项目研究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研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向我厅申请结题,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联 系 人:纪 蓓

  联系电话:0991-8561601

  附件:1.2014年度自治区卫生厅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研究计划

  2.自治区卫生厅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合同书

  3.自治区卫生厅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格式

  2014428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