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重疾防控办〔201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时间:2014-03-19

 

各市、县(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有关单位:

     2014324日 是第19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确定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为切实做好我区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清我区结核病防控新形势

    我国是全球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我区是结核病高发省区,疫情长期处于传染病报告前列。近年年均报告发病数达2500例左右。针对疫情高发态势,我区多措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先后实施了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服务模式,并积极引进国际合作项目,创新工作方式,提升防治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目前整体防治工作看,还存在着医防结合防治模式规范化程度较低、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难度大、健康教育工作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要认清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健康安全。

    二、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动员社会参与在结核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宣传先行先导的意识,抓住今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有利契机,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宣传动员的组织工作。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特点,制定宣传计划,发挥结核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及专业优势,组织人员精心设计、周密安排。要针对流动人口、艾滋病毒感染者、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加强防控措施宣传;针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能力培训。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创新结核病宣传形式,提高运用网络、手机、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的能力。

    三、加强法制宣传,依法防控结核病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结核病防治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要主动规范防治行为,要使大众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了解和深入理解结核病防治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统筹协调,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各级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结合行业特点,发挥网络优势,落实宣传任务。要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以及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等宣传平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肺结核病患者早期发现和规范诊治,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活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制作了宣传海报和宣传材料,近期将下发各地使用。各地要因地制宜,自行制作一定数量的宣传品在活动期间补充使用。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宣传日当天,将组织有关部门在银川市设立主会场,开展宣传活动,请银川市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配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形成书面材料于42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附件下载:第19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自治区宣传活动安排

 

                    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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