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药品采购交易处发布时间:2015-11-09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受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组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独家代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YC/YP201501。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药品招标采购目录》。如有意投标,请自行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制,即包括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个阶段工作,入围商务标的药品实行低价中标。

四、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28日。

网址:http://www.nxzfcg.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投标人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点击页面右上侧“业务平台入口”项下的“药品统一采购系统” http://nxyp.nxzfcg.gov.cn),自行开展具体网上信息录入、网上报价、远程网上开标工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8日,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12:00。逾期递交《投标文件》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九楼9010室。

  投标文件审核区域划分表

时  间

生产企业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

11月16-17日

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青海

11月18-19日

河南、湖南、河北、湖北、山西

11月20日

新疆、云南、西藏、四川、辽宁、

11月23日

广东、贵州、重庆、海南、吉林

11月24日

山东、江苏、北京、天津

11月25日

江西、福建、安徽、上海

11月26-28日

广西、黑龙江、浙江

 

六、网上报价时间: 2015年11月29日9:00-17:00,系统于当日下午17:00物理性断开。

七、经济技术标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商务标开标(远程解密)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16:30。

开标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无论投标人在任何地方,在规定时间上网登录宁夏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按照提示,均可完成远程解密报价)。

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16:30;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

如需现场解密,请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2号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八、现场监督:自治区有关部门组成的药品招标采购监督组对开标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届时欢迎社会各界及投标人代表到开标现场进行监督。

九、集中竞价:开标后少于三家投报的药品品规,进行现场集中竞价。

十、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夏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或申报。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代理商视同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投标药品的能力,且2013年以来,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代理商)和申报药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报(告)”中无生产环节质量不合格记录,未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明特定企业生产的药品召回或停止使用。

(一)药品生产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生产许可证》;3、《GMP认证证书》;4、《生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生产企业2014年度企业纳税报表;7、生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8、投标产品2013年以来市级以上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药品合格检验报告书。

(二)进口药品独家代理经营企业

1、《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经营许可证》;3、《GSP认证证书》;4、《经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还须提供7、《独家代理委托书》(原件)或总代理证明(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驻中国办事处或代表处章;8、《进口药品注册证》;9、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

(三)生产和销售脱钩的药品生产企业集团,授权企业集团下设的销售公司投标

1、《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经营许可证》;3、《经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还须提供6、《生产企业集团授权委托书》(原件);7、《生产企业营业执照》;8、《组织机构代码证》;9、生产企业2014年度企业纳税报表;还须提供各分厂10、《生产企业分厂授权委托书》(原件);1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12、《药品生产许可证》;13、《组织机构代码证》;14、《GMP认证证书》;15、各分厂生产企业2014年度企业纳税报表;16、投标产品2013年以来市级以上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药品合格检验报告书。

提交《投标文件》前,请投标人认真核对资质材料之间相关名称的一致性和涉及效期等方面的有效性,以避免由此带来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未要求原件的资质材料可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红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8楼)

邮政编号:750001

联 系 人:马海忠  田莉

联系电话:0951-5024242

 

招标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邮政编号:750002

联 系 人:张东河  莫瑞婷

电话及传真:0951-6891038  15909505109

附件:http://www.nxzfcg.gov.cn/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doc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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