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省两票制重点提示

来源:智采器械信息发布时间:2016-10-13

2016年10月11日,陕西省正式公布《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陕医改办发﹝2016﹞8号),明确推行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即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

1、进程: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实行“两票制”,在确保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基础上,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两票制”。

2、要求各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要结合目前配送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的原则,通过招标程序,自主遴选配送企业。

3、压缩配送企业数量,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15 家;二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5家、15(特殊药品配送和厂家自行配送不计入配送企业数量)

4、带量谈判:各设区市和委直委管医院要在2016年底前,组成11个采购联合体,由综合医院牵头,对采购金额大、使用量多、重合度高的药品耗材开展联合带量议价采购。

5、网上采购: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耗材必须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药品耗材网上采购,20171月起,全省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耗材网上采购率要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