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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0.12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各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和实施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信用评价制度的重要意义。医药价格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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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20.12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2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发挥医疗保障部门作用,完善支持、引导、保障措施,推动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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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0.11
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主体建设完成 2020年11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重庆市举办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培训班。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出席并讲话。施子海表示,2020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平台项目主体建设完成,为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内外互通、生态融通的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11月,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在广东省率先落地使用,标志着全国平台建设工作进入落地实施阶段。目前,各地积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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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1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冠脉支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药监综械管〔20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集中带量采购冠脉支架的质量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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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20.11
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实施以来,药品价格显著降低、群众负担明显减轻,基金使用效率提高、临床用药水平提升,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改善医药行业生态成效明显。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2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医保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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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0.11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同意筹建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复函 药监综械注函〔2020〕671号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建议同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申请筹建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含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相关材料的函》(国械标管函〔2020〕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组织筹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二、筹建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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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0.10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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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0.10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0年 第106号) 自2019年7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各环节得到示范应用,有力助推了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现就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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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0.10
关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试行电子签名有关事宜的通告(2020年第20号) 近期,已有部分境外申请人/注册人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时使用了电子签名。由于境外各国家(地区)对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为确保注册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稳步开展审评工作,现就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试行电子签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中,涉及应由境外申请人/注册人签字的,可以是手写签名,也可以是电子签名,形式审查、立卷审查和技术审评过程中均予以认可。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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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0.0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 川办发〔2020〕6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简称药械)集中采购制度,以药械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