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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18.11
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和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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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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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18.10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解读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新《豁免目录》)。包括“医疗器械产品”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两个部分,分别涵盖855项医疗器械产品和393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一、关于新《豁免目录》中增加的产品情况新《豁免目录》在前三批豁免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84项医疗器械,其中二类医疗器械产品63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1项,产品名称、分类编码、管理类别及产品描述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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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8.08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成交产品网上交易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成交供应商、各配送商: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已完成2018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成交结果网上交易的事宜通知如下:一、成交结果合同执行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合同交易期为18个月。二、医疗机构库存产品使用时间:原已经采购库存的非成交产品可使用至2018年9月30日,各医疗机构必须做好新、旧耗材采购标期的库存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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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8.08
关于发布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组织了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70余名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环节,并经书面征求企业谈判意愿,确认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本次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附件: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附件: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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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8.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7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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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18.08
药监局关于印发 2018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药监办〔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按照《“十三五”国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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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18.08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有关问题解读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分类目录》平稳、有序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分类编码事宜按照《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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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1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现将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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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18.0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4月23日附件: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