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2013〕13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做好年终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时间:2013-12-17

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年终岁末各项工作提出如下廉政要求:

  一、严禁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各司局、各单位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的各项活动。禁止岁末突击花钱;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禁止以福利为名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禁止司局、单位搞相互走访、宴请活动;禁止收送土特产品、纪念品以及礼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司局、单位举行各种名义的联欢会等活动。

  二、以勤俭务实的作风做好年终总结工作。各司局、各单位要务实、简朴、高效地做好年终工作总结,总结会应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会后不安排聚餐活动。

  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司局、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提高党性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和总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不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事例予以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察局
                         (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局 代章)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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