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规划函〔2014〕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立医院更新配置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14-0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1-22

国卫办规划函〔201449

 

山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请示》(鲁卫规财字〔201345号)收悉。按照原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原卫生部印发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卫办规财发〔20088号)、《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省立医院更新配置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1台。请医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手续,妥善处置原设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114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