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海西州公立医院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5-06-29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西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9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海西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省政府确定海西州为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地区,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建立充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与公立医院改革相适应、相协调。
二、试点原则
(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及部分中医(民族医)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逐步建立有升有降的价格调整机制。
(二)联动实施统筹推进。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价率、增加财政补偿紧密结合起来,与医保支付方式、医院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改革措施同步推进,实现“三医”联动。
(三)科学定价动态调整。科学测算、统筹平衡,定价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衔接。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动态调整,规范医疗机构价外加价行为。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
三、试点时间和范围
2015年9月1日起,在海西州公立医院试行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海西州公立医院目前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3277项。其中:医保全额支付项目为1801项,占项目数的55%;部分支付项目为1140项,占项目数的34.8%;自付项目为336项,占项目数的10.2%。
(一)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收支缺口通过加大财政补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等措施予以弥补。
(二)降低检查检验费用。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影像学诊断价格、实验室诊断价格平均下降幅度控制在10%以内。
(三)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提高部分偏低的诊察、护理、床位、治疗及中医(民族医)服务等医疗服务价格,平均上调幅度控制在30%以内。
(四)规范临床手术类耗材的使用和管理。将部分一次性医用耗材并入手术费价格,同时提高手术类价格,提价幅度控制在5%以内。
(五)增加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由各省自行制定的规定,为支持民族医疗事业的发展,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由现行76项增加到327项。
(六)实行分级定价。对不同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保持10%-15%的价差。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价格行为监管。海西州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价格专项调查和价格检查等方式,对公立医院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违规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二)强化医疗行为管理。海西州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考核奖惩制度,提高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诊疗门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检查检验收入占比等费用情况,建立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医药费用清单制度,鼓励和强化社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
(三)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海西州人社部门要抓紧制定医保报销目录和比例,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带来的医疗费用变动要通过提高医保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实现平衡,切实保证不增加群众医疗负担。
(四)加强调查研究。要对制定和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查,选择部分普遍、常用的项目开展成本测算,掌握实际情况。同时,要聘请熟悉业务、掌握政策、责任心强的专家对价格水平进行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海西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厅组成价格工作小组,负责海西州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工作。
(二)做好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工作。海西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义,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改革内容,提高业务能力。卫生、人社、医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提前做好收费系统、报销系统的对接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三)及时进行评估。海西州要制定改革试点的考核和评估制度,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要密切关注改革后药品价格和医药费用变化情况,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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