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培训时间、资质预审、网上申报等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08-03-24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一、关于网上申报及报价培训时间调整说明。

 

取消原订324网上申报及报价的培训,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请留意。

 

二、关于《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由于参加福建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第三批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的企业较多,请已经购买《采购文件》的企业尽早递交《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前来资质预审,缴纳报价保证金(以采购目录中对应的序号为一个品种的报价保证金,一个品种一万元,最多五万元)、领取网上报价帐号和密码,避免集中在43日5日(清明节假期)递交。

 

请各报价人根据附件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及装订顺序说明进行装订。

 

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451730

 

三、关于《报价产品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各报价人只有通过资质预审,取得网上申报的帐号及密码才能进行报价产品网上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自己所要申报的产品系统数据库中无信息,请尽快将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同时注明:报价人序号及该产品采购目录中对应的序号(如:AXXXBXXX)传真至福建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小姐 收,0591-2837848728378542

 

请各报价人根据附件: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及装订顺序说明进行装订。

 

《报价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应在2008410(星期四)下午1730前递交,逾期不予接收。各企业应同时递交一份报价产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福建海虹公司邮箱:fjhaihong@gmail.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报价人序号、报价人名称。

 

产品资格证明文件递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084101730

 

 

福建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