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发改委、市医改办详解我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5-04-14
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引导“小病到社区”
药费降低 社区看病报销更多
老百姓到医院看病,药费、耗材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将更加便宜;医保目录用药,大医院有,社区也能买到,而且在社区看病报销更多、花费更少。
昨天,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杨琪解读了我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杨琪称,新一轮医改自2009年启动,如今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要“啃硬骨头”。
今年,福建被确定为全国四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之一。《方案》以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核心,按照“标准提前、时间提前、特色突出”的要求,突出改革导向,充分体现厦门特色,争创全国医改典范城市。
总体概括起来是“一二三四五”,即“一个总体要求、两大改革目标、三个推进阶段、四大主要任务、五个重点突破领域”。
《方案》强调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协同改革”,通过差别化的财政补偿和投资机制、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打造智慧医疗体系等,为“啃硬骨头”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
【破解“看病难” 让病人爱去社区医院】
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慢性病和普通门诊“下”基层
实现“让医院放得下、社区接得住、病人愿意去、疾病治得好”。
不同层级医院实行错级发展。大医院主要提供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服务,承担高级医疗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任务,接受其他医疗机构转诊,对其他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改革途径上,主要以“慢病先行、三师共管”为切入点;通过差别化引导政策,推动慢性病和普通门诊下移基层;推行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建立专职医生为主、兼职医生为辅的家庭医生队伍,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最终构建起双向转诊制度,适当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上级医院优先接诊;专家门诊较大比例号源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完善康复病人、慢性病人等下转基层条件及程序。
我市将对分级诊疗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撑:财政投入进一步向基层倾斜;设定差别化诊查费价格标准,社区价格更低;优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基层就医报销比例高;强化基层人才队伍的激励机制。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药费检查费降低 手术费等提升
今年6月前调整,总体原则是“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有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
此次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降低药品、耗材、检查费用,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的项目适当提高价格。将建立常态化价格调整机制,赋予公立医院一定定价权限。
抓好公立医院控费
严禁医生收入 与药品、检查等挂钩
政府进一步规范药械采购,加强医疗费用行政监管,全面推广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比例。
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试点医管分工合治
我市将设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院长和职业经理人,实行医管分工合治试点。公立医院将进行薪酬制度改革。计划2017年完成两三家公立医院试点,在此基础上决定公立医院改革模式。
【名词】
三师共管
由一名三级医院的专科医师、一名社区卫生中心的全科医师和一名经培训认证的健康管理师组成团队,对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提供定制化、全程、连续性诊疗、干预等综合性管理,让大部分慢病患者在基层解决看病问题。这一模式突破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壁垒,是我市慢性病分级诊疗的主要特色。
【链接】
慢病分级诊疗 我市做法获赞
记者昨日从会上获悉,我市慢病分级诊疗工作得到中央、省、市领导充分肯定。上周,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来厦调研,对我市慢病分级诊疗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厦门分级诊疗目标明确、方向很对,希望厦门大力尝试、勇于创新,争取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他还表示要把全国分级诊疗现场会放在厦门召开。
市卫生计生委杨叔禹主任说,衡量医改是否成功,能否做好分级诊疗是关键。2012年以来,厦门市探索建立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为切入点,形成了以“慢病先行、急慢分治、上下一体、三师共管”为主要特征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模式。
杨叔禹表示,自我市推行慢性病分级诊疗以来,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一是有效降低慢性病医药开支费用,群众慢病疾病负担明显减轻。二是强化对慢性病诊治的规范管理,可有效降低其并发症的发生。三是明显缓解群众看病难的压力,为深化公共医疗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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