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在试点地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卫生厅发布时间:2010-04-28

各县区卫生局:
现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试点地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甘卫规财发 [2010]18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天祝县(试点)各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库存药物均按进购价销售。过渡期间,凉州区、古浪县、民勤县已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医疗机构现有库存药物也要按进购价销售,同时将基本药物实施进展情况和基本药物价格变化情况于201055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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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