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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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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16.03
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食药监械管〔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以下简称《命名规则》)已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命名规则》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命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规范医疗器械命名是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使用医疗器械通用名称有助于研制、生产、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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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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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6.03
解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权益,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科学、可靠和可追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颁布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制定背景 通过临床试验获得有效数据是评估医疗器械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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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6.03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6〕2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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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16.03
总局关于批准发布YY 0053—2016《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 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滤过器、血液滤过器和血液浓缩器》等93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74号) YY0053—2016《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滤过器、血液滤过器和血液浓缩器》等93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其中,强制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推荐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编号、名称及适用范围见附件。强制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内容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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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03
总局关于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7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认证行政许可事项。为进一步做好中药材GAP监督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再开展中药材GAP认证工作,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做好取消认证后中药材GAP的监督实施工作,对中药材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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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篇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第一章 发展环境第二章 指导思想第三章 主要目标第四章 发展理念第五章 发展主线第二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六章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第七章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第八章 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第九章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第十章 拓展发展动力新空间第三篇 构建发展新体制第十一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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