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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 11
    2016.0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33号)有关要求,在巩固2015年改善医疗服务成果的基础上,我委组织制定了《

  • 11
    2016.0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方案和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6〕3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全国已有45.7万余名志愿者参与到结核病防治宣传中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深入持续地开展这项活动,我委制定了《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方案(2016-2020年)》。同时,为规范结核病防治科普宣传,我委组织专家对《结

  • 08
    2016.04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现就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政策宣讲工作  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有

  • 07
    2016.0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税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 06
    2016.04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 05
    2016.04

    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食药监办械管〔2016〕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施行。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重要意义。《规范》是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的基本要求,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的制度保障,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

  • 01
    2016.04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卫人发〔201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4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

  • 01
    2016.0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家庭发〔2016〕340号委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经征求各司局意见,现将《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6年4月1日附件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序号工作任务负

  • 01
    2016.04

    总局2015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己任,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指导全国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质量与效率。  一、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情况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 31
    2016.03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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