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省率先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协议》,成功办理第一例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12-2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要求,2016年1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份签署了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 

  协议签署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积极筹备,在短时间内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实现医疗机构、陕西省信息平台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与测试。2016年12月21日,陕西省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为通过转诊来院就医的甘肃庆阳市患者首次提供了跨省就医结报服务。该患者在医院窗口仅支付了个人自付费用,新农合基金报销的4.6万元由唐都医院与陕西省级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结算中心之间结算后,再由陕西省和甘肃省结算中心之间进行清算。该患者的成功结算,体现了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与分级诊疗制度结合的优势,既减少了患者垫付资金的压力,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又规范了就医秩序,促进了新农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作为医疗服务优势资源集中的地区,陕西省面向周边省份提供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扩大了本地医疗资源的辐射空间,也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全国相关省份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