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科便函〔2013〕3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征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等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时间:2013-10-23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 为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先期组织编制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等10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

本次发布的10项标准,包括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术语、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共享与交换接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应用支撑平台通用技术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库设计规范和食品药品监管软件开发过程规范。

10项信息化标准的实行,是总局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是统一食品药品信息化标准规范的重要依据,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保障。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要积极采用10项标准,对于已经建成使用的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向标准规范过渡。总局将密切结合信息化工作实际,根据标准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并将继续组织开展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不断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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