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公布部分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时间:2015-08-31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 号)的要求,现公布部分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一、信息公布

市药事所将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www.smpaa.cn)上分批逐步公布部分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药品挂网信息。

此次部分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的挂网采购药品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并于9月3日生效执行。

二、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药品网上填报

市药事所已启用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药品网上填报系统,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进入网上填报系统填报儿童用药及限药店销售药品相关信息。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56637776、56472262、56321192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儿童用药挂网参考零售价》

       《部分限药店药品挂网参考零售价》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5年8月31日

              儿童用药发文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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