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清理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5-07-13
各相关配送企业、投标人:
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于5月20日起正式执行,为进一步理顺药品配送关系、提高药品的配送率、有效保障在线交易药品的供应工作,现开展配送关系的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工作由配送企业发起,经投标人确认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业。根据本企业交易系统中可供应的产品目录,与投标人核实产品的供应情况,做好实际能供应产品目录的梳理,投标企业一直未向本企业供应产品的,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药品基础库系统发起不能供应产品的配送关系删除申请。
二、投标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药品基础库系统申请对配送企业提交的配送关系删除进行处理。应保证每一个区域至少有一家配送企业进行药品的配送。
(一)同意申请的,投标人进行确认,后期交易系统将解除该配送关系;
(二)不同意申请,需继续要求配送企业进行配送的,投标人进行拒绝操作,同时须做好相关产品的供应;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的产品,将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处理的,视同取消配送关系处理,我中心将对此类产品重点关注。
三、开展时间
(一)配送关系清理时间
配送企业清理和处理时间:预期7月20日9:00开启,于7月27日16:00结束。
投标人处理时间:预期7月20日9:00开启,于7月28日16:00结束。
(二)配送关系补足调整
因配送关系清理后,在线交易产品若一个区域中配送企业数少于3家的,投标人可补足至3家(不含自行配送企业)。
投标人选择配送企业时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1:30。
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时间:8月12日9:30至8月18日17:00。
四、其他。后期我中心将根据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对在线交易药品加强管理,落实缺货药品的责任主体。
(一)因投标人原因产品配送率达不到60%的,将暂停在线交易,无充足理由的,将提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二)配送企业未及时配送,配送率不到60%的,暂停浙江省药品交易平台的配送资格。
业务咨询号码:0571-86401737
技术咨询号码:0571-8640195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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