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医改“深圳版本”:将先期垫付写进医保制度

来源:搜狐健康发布时间: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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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1年多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再作修改。笔者日前从市法制办网站上公示的《办法》修改征求意见中获悉,《办法》拟将非深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参保范围,同时有望使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扩展至广大非深户籍女工,使长期困扰她们的生育难、生育贵的问题得到解决。此外,修改后的《办法》还有望实现个人医保账户全家统筹使用,以及随迁入户老人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等。

网友说得好,医改好不好,关键看“疗效”。普通老百姓对新医改的直接感受,就是看病难、看病贵是否比先前大有好转,医疗服务是否比先前要便捷实惠。此次深圳市将医保扩大面作为修改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切入口和突破口,折射出地方政府以人为本、理性务实、雷厉风行贯彻实施新医改方案的执政理念。扩面不仅解决了目前出现的医保基金大量结余问题,而且将非深户籍人口,特别是将女性生育纳入医保和生育保险范畴,并实行全家统筹,更加彰显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普惠性。扩面问题解决了,紧接着就该破解报销比例低、报销手续繁琐、耗时费力等困扰民众的烦心问题。

几乎每个享受医保者都有报销难的郁闷经历。平时的小病小灾还要好一点,如果遇上大病住院或转院就麻烦了,得先自己筹钱垫付,之后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每月集中申报,通常没有一两个月报销的费用拿不到手。因而,必须在医改扩大参保人群、扩大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和医改承办部门改进服务,为医改落地生根提速增效。

医保报销“提速”需要制度规范和资金支持。建议借鉴泰州市的做法,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垫付金制度”。泰州市决定,由医保中心每月拨付市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万元垫付金,先期垫付参保人的报销费用,确保参保人在7个工作日内拿到报销费用。新医改进入实施期,为应对新形势下医保金的变化,各地都在修改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行垫付金制,将使参保市民医疗费用报销周期大大缩短,让医保扩面后,所有参保居民都能享受到“即报即付”待遇,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保障便民、快捷、高效的制度初衷,真正做到让全民分享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医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