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数据的问答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10-14

一、数据报送的依据和作用

数据报送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864号)关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与医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医疗机构控费情况的监测评估……掌握医疗机构改革运行及医药价格、费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部署的“201612月底前完成制定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任务,以及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674号)规定“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政策措施…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要求,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44号令)规定,履行政府制定价格的法定程序,需开展价格调查。

主要作用:开展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诊查、检验、一次性耗材等收费情况,以及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规模等价格情况的调查工作,主要是为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项目和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等改革工作奠定基础。要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报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可另外计费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品规、在我省的销售量、销售价格等信息,主要是为日后逐步实施一次性医疗器械打包收费、实施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以及分析患者医疗费用中器械费用情况、了解器械流通成本,为调定价奠定基础。

医院和耗材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有关价格数据信息的报送,加深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思路,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企业账号如何获取?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进入[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价费公告]点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数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4230号)通知报送链接  http://183.61.118.180/进入[企业填报入口-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注册账号,待审核通过后采用注册账号登陆进行相关操作。

三、企业账号丢失如何解决?

企业被授权人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如账号丢失或遗忘,凭企业法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校验)到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电话18928959682020-83134618)申请领取本企业账号及密码。

四、 如何补充公司名录?

注册时发现企业库中无本公司名录,请各单位凭企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校验)到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电话18928959682或83134618)申请补充添加。

五、企业产品填报范围

此次产品填报范围为现行在广东省医疗机构销售,且列入粤发改价格〔2015807号附件《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的“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可另外计费的一次性医疗器械。

六、企业如何添加产品信息?

如果企业账号内无本企业生产的医用耗材的注册证或进口总代理的产品,请提供需新增的注册证号或备案号列表,并附上注册/备案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83134100@163.com予以添加(标题注明ΧΧ公司ΧΧ资料),并将盖章资料EMS邮寄到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信封上注明ΧΧ公司ΧΧ资料)。

七、耗材交易量是指什么?

耗材交易量是指对应价格项目的年度销售总量合计。

八、产品数据报错并上传后,需再修改如何处理?

产品报送数据在点击【提交】按钮前均可修改,提交数据前,请仔细核对。

九、产品数据填报打印后不能再作修改?

产品报送数据在点击【提交】按钮后,将进入汇总打印,不允许自行修改,在提交数据前,请仔细核对。提交后如需修改,请通过该数据【反馈】按钮提出修改需求,经系统审核后解开冻结状态后方可再次修改。

十、打印后发现遗漏项目未填报,如何处理?

 打印后不允许修改,请直接新增遗漏项目。

 十一、企业名称问题

(一)系统显示企业名称为曾用名,如何更新?

提交企业名称登记变更证明,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83134100@163.com予以更新(标题注明ΧΧ公司ΧΧ资料),并将盖章资料EMS邮寄到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信封上注明ΧΧ公司ΧΧ资料)。

(二)系统显示企业名称错误(非变更),如何更正?

提交企业名称更正信息说明,并附企业登记证明,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83134100@163.com予以更新(标题注明ΧΧ公司ΧΧ资料),并将盖章资料EMS邮寄到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信封上注明ΧΧ公司ΧΧ资料)。

十二、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一)如实填报数据

请相关单位如实填报数据,数据填报错误或漏报、瞒报,将影响我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工作以及填报单位的诚信记录。如:报高或漏报、瞒报数据,可能会影响到下一步基本或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界定;报低或漏报、瞒报数据,可能影响到价格调整及价格补偿是否到位;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或漏报、瞒报,将影响到非营利性医院开展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可能会引起投诉举报。

(二)  仔细核对填报数据

系统标识为“*”的项目为必填内容。数据填报提交打印后不允许再作修改,请各填报单位仔细核对填报数据。

(三)一次性耗材数据的报送需与我省现行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编码挂钩填报。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报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可另外计费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品规数据,需在医疗服务项目中查找到相应的收费项目和编码后再逐一报送;不可收费的医用耗材不需要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