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厄贝沙坦片国家标准的公示(第二次)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12-09

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单位:

我委拟修订厄贝沙坦片国家标准(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现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zhouyi@chp.org.cn

传真:010-6715276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  厄贝沙坦片-第二次上网公示标准

 

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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