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吉林省2013年度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情况的通报

来源: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5-11-18

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采购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现就我省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情况予以通报,具体如下:

自2014年8月15日以来,仍有部分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药品网上采购。现将截止2015年11月18日“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采购金额为零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请相关医疗机构结合上述通报情况,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深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并在近期内将整改报告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如仍拒绝网上采购或整改不力的,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整改期间,如有疑问可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科室:监管科,0431-89258522。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采购金额为零的医疗机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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