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2-0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局《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84号)已明确要求,在2011年12月31日前,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和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为切实做好上述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12年1月1日起生产的上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赋码并核注核销,未赋码的一律不得销售。 各省(区、市)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上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行赋码,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的赋码产品进行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暂停销售,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核查,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核查中发现涉嫌流入非法渠道的,还应立即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
相关阅读
-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材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GMP认证申请电子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
-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的通知食药监电(2015)10号
- · 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的通知
- ·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 ·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 企业GSP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出口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