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管应当切合医药经济发展规律

来源:医药经济报发布时间:2010-10-13

 


  

    药品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体现在满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求的社会价值,其商品性体现在满足经济活动主体获取利益需求的经济价值。切合规律的监管,就是要促进和推动二者互为实现。

  监管不能脱离医药经济发展

  确立监管思路,应考虑医药经济发展对实现监管目标的作用。在围绕监管目标确立监管思路时,要辩证地看待监管与医药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要看到药品监管是应医药经济发展而生、随其发展而发展,又要看到监管对医药经济发展不可缺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要看到经济发展的水平是实现监管目标的物质条件,更要看到监管目标是医药经济发展的核心动源;既要看到监管可直接达成目标实现的一面,更要看到目标的有效实现最终离不开医药经济的长足发展。

  追求监管目标,应立足医药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医药经济的发展是实现监管目标的物质条件,其发展的水平决定了监管目标的实现程度。超越或脱离医药经济发展实际,盲目地追求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既不利于医药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对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健康保健。因为安全性和有效性是个相对的指标,没有绝对的安全有效,不能因为不安全就不使用、疗效不确切就摒弃。

  制定监管制度,应预见医药经济发展的未来方向。由于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其相对于发展又具有滞后性,因此在制定制度时,应对医药经济的未来发展方向有足够和尽可能准确的预见。使制度的建立既能规范已有的行为,又能为未来的发展留有空间,甚至能起到引导激励作用。

  实施监管行为,应把控对医药经济发展的影响。具体的监管行为一旦实施,对监管相对人乃至整个医药经济的发展有多大影响,是否会波及市场供给,要有一个度的把控。既要防止监管过当,又要防止监管失当。

  我国医药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医药经济的发展现状与满足人民群众对医药产品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对医药经济发展的期望也还有较大的差距。这虽然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有关,但监管在其间的作用也不可小觑。

  一是质量不高。应该说近几年医药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快,据有关统计,其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医药产品在品种数量上早已解决了短缺的问题。但在运行质量上不高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产能过剩与质优价廉缺乏的现象共存。质量不高的另一突出表现是优胜劣不汰。有些利益主体不是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取胜,而是打终端销售牌,使得本应在市场规则中出局的产品又得以存续。

  二是规模不大。规模过小、数量过多的利益主体,一方面造成内部竞争无序,另一方面又缺少国际竞争的能力。虽然规模的整合要依靠市场经济机制发挥作用,但监管所形成的制约力目前而言还远远不够。

  三是创新不足。这是目前制约我国医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缺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品。虽然这与我国自然科学的发展有一定关系,但在新品的研发上缺少长远目光,资金投入不足,机制建立不全,政策调节不够,准入门槛不高,都是关键的影响因素。

  四是利益不公。主要表现在医药产品从研发到终端消费,众多环节上的经济利益体之间,投入与收益之比相差较大,高投入未必有高收益,高风险未必有高回报,影响了低收益率经济利益主体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向高端发展的愿望及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