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1-09-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以下称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与变更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有关事项 二、关于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变更有关事项
我公司(名称:__________即申请人)现授权________公司(即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自___年_月_日起,作为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我公司申报有关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事宜。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相关阅读
- ·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关于柏芙诗有限公司等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东莞市西缇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提交虚假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报
-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药品阳光挂网规范及价格预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血液检测试剂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的通知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68号)
- · 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的通知
-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644号)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
- · 关于对“明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 ·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