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通量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设备租赁及配套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的变更公告及评审安排通知

来源:海虹医药网发布时间:2021-12-13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进一步提升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样本检测能力的工作要求,现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通量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设备租赁及配套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采购文号:WYEY-180-202113CL)的工作日程安排做如下调整:

事 项

原公告内容

内容调整为

获取采购文件,并领取响应序号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7日16时

2021年12月15日16时

响应产品网上数据申报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7日16时

为缩短操作周期,改为按纸质产品汇总表形式(格式附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7日16时

2021年12月15日16时

评审时间安排

详见后续公告

2021年12月16日13:30,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2、供应商需在上述更正后的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形式递交以下响应文件至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文件内规定的响应资质及文件(含响应产品汇总表),响应文件内要求原厂盖章的可以复印件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原件后补);

      (2)响应产品报价表(公告附件)、配套仪器租赁报价表(按采购文件附件)、技术偏离表(按采购文件附件)必须单独密封递交;

      3、本次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的关于产品讲解、咨询等环节均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各供应商被授权人需保证项目评审当天通讯正常,以确保可能需要的产品讲解、咨询等环节得以正常进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讯的,将自行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本通知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各供应商务必按照通知内容响应采购活动。如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1:响应产品汇总表

      附件2:响应产品报价表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通量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设备租赁及配套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评审细则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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