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5〕26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4-20

国卫办药政发〔201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为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加快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我委制定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试行)


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规范采购平台建设的要求,按照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数据齐全、互联互通、公开透明、监管严密的原则,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一、基础数据库管理

(一)基础库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库主要包括卫生机构代码(含组织机构代码和机构属性代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医院等级、设置/主办单位代码、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是否医保定点机构等信息。

说明:以上信息代码参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制度(2013版)》。

生产企业数据库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截止日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编号及有效截止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经营(配送)企业数据库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截止日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编号及有效截止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药品基本数据库主要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英文名/拉丁名、商品名称、剂型、制剂规格、转换系数、包装材质、执行标准类别、标准编号、药品批准文号及批准日期、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药品唯一编码、重要分类属性编码等。

价格数据库主要包括药品医保支付价、中标价、实际采购价、市场购销价格等。

专家数据库主要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社会兼职、身份(代表/委员等)、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抽取记录信息等。

(二)基础库管理

管理功能包括使用权限设置、指标设置和调整修改、信息导入和更新、数据查询和分类统计分析、格式导出和图表生成,发放数字证书,添加、启用、停用、变更、申报、审核等。数据库结构与相关代码原则上应与国家药管平台已有的数据库相一致。

二、采购项目管理

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执行起始时间、周期、采购目录、医疗卫生机构范围、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或办法、采购文件等。

管理功能包括项目启动、结束、进度调整等,支持分阶段自动启动、结束。

三、采购目录管理

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按照不同采购方式,分类列明招标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医院直接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等。

管理功能包括采购目录和具体药品的添加、启用、停用、变更、申报、审核等。

四、采购计划管理

管理功能包括收集、汇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药品采购计划,按照采购目录具体到品种、剂型、制剂规格、质量要求和数量。按照不同采购方式,分类列明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等药品的采购计划。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以县(市、区)或省(区、市)为单位上报。

五、分类采购

(一)公开招标管理

分为投标、审核、评标、开标等环节。支持省际跨区域联合招标、专科医院联合招标等。

1.投标

药品生产企业报名、投标产品申报并提交经济技术标书相关资质证明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商务标书(报价)。

管理功能包括标书接收、退回、产品报价、非电子(扫描)材料分类索引等,支持信息保密安全。

2.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的经济技术标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等。

管理功能包括划分审核审批权限、人工审核、自动审核、逐项审核、复核、审核结果公示、审核结果确认、查询审核记录等,支持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以及不通过审核的理由。

3.评标(经济技术标书评审)

管理功能包括划定评分和修改权限、自动评分、人工评分、自动核校、评分查询、评分汇总、评分排序、格式导出等,支持记录评分和修改操作的人员、地点、时间以及原始评分,支持离线评标。

4.开标(商务标评审)

管理功能包括竞价分组、价格解密、自动排序、生成中标结果等。

(二)议价管理

适用于以省(区、市)为单位的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议价采购、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议价采购、省际跨区域联合议价采购、专科医院联合议价采购等。

管理功能包括企业报价、医院要价、参考价格提示、成交确认等。

(三)备案管理

适用于不在采购目录内的其他药品。由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用药申请,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采购单价、采购数量、采购时限和理由,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通过平台采购交易。

管理功能包括用药申请、部门审批、备案事项执行并记录。

六、合同管理

适用于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议价采购、备案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相关采购责任主体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配送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药品购销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生产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配送批量及时限、结算方式和时间、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管理功能包括合同样本、合同生成、合同签订、合同修改、合同查询、合同导出、纸质合同电子档案留存等,支持签订电子合同、电子签名。

七、供应管理

(一)订单

订单内容主要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转换系数、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送货地址等。

管理功能包括订单样本、订单生成、订单提交、订单审核、订单确认、订单流转、订单查询、订单修改、订单取消、订单追踪、订单注释、订单导出、订单评价等,支持加急订单。

(二)配送

根据订单建立配送关系、监控配送过程、执行配送任务。记录配送数量、药品批号、效期、发票号、检验报告等。

管理功能包括配送单样本、配送单生成和拆分、配送查询、到货验收确认、退货收回等,支持在途实时监控。

(三)收货

根据实际配送与订单数量进行收货入库,记录收货入库的数量和时间、未足量收货入库的原因。

管理功能包括收货入库确认、配送评价。

(四)退货

根据完成订单记录,由医疗卫生机构提交退货单。记录药品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批号、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金额、订单号等。

管理功能包括退货单样本、退货单生成、退货单提交、退货单确认、退货单流转、退货单查询、退货单修改、退货单取消、退货单追踪、退货单注释、退货单导出、退货单评价等。

八、结算支付

功能包括医院结算账户管理、应收应付管理、结算单管理、付款单管理等,记录结算时间、付款时间、结算单与原始入库明细关系,支持在线支付、集中支付、电子发票、分级管理,支持医院向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款,生产企业向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九、价格管理

管理功能包括价格记录和导入、价格查询和分析、价格监测、历史价格永久保存、格式导出和图表生成等,支持记录不同采购方式或调查的药品价格,记录价格导入时间、操作人、审批人、原因等。

十、公示公告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采购目录、采购计划、资质审核结果、招标结果、议价结果等。公告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经营企业配送到位率和不良记录、医院配送企业名单和回款时间等。

管理功能包括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撤回等,支持记录公示公告时间和操作人,支持“逐条实时公开”和“批量定时公开”。

十一、统计查询

(一)价格查询

包括中标价格、当前采购价格、历史采购价格、同品规不同企业价格比较,同企业同品规价格比较等。

(二)采购查询

包括药品采购总金额、药品销售额排名、企业销售额排名等。基本药物、不同类型药品(化学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不同剂型药品、不同分类采购药品、常用低价药品、抗生素、激素等部分特定药品的采购金额、品规及占比。

(三)配送入库查询

包括配送金额、入库金额、配送率、入库率。针对企业、医疗机构、区域等不同维度的及时配送到位率。

计算说明:

月度配送率=配送金额某月度内发生的订单金额×100%

月度入库率=入库金额某月度内发生的订单金额×100%

配送金额是为该月度发生的订单而在考核时间内(如3日、5日等,下同)进行配送的金额合计。

入库金额是为该月度发生的订单而在考核时间内完成入库的金额合计。

(四)结算支付查询

包括结算金额、支付金额、应收应付账款、医院回款率。

管理功能包括指标设置和调整修改、统计分析和查询、格式导出和图表生成等。

十二、综合监管

监管对象包括采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结果公告、药品短缺、企业配送到位率、购销合同签订率、医院回款率、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率、异常采购情况(采购量异常、价格异常等)、不良记录等。

管理功能包括指标设置和调整修改、信息记录、不良记录导入和查询、追踪分析、报告评估、主动预警、干预处理等,支持投(申)诉受理、记录投(申)诉人和联系方式、投(申)诉时间和内容以及申诉催办、处理过程、结果确认等。支持记录预警处理结果和日常监管工作。支持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的医院及时上报药品短缺和用药需求,支持按照考核要求对监管对象定期生成监管报告。

十三、信息交换共享

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纵向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联通;横向与医保经办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信息系统对接联通,与生产、经营企业实现全流程数据实时传输与展示,与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与联通。

管理功能包括划定使用权限、数据传输和更新等,支持记录数据交换时间、内容和操作人。

十四、高值医用耗材采购

支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医院与企业直接网上交易的阳光采购。

管理功能参照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包括基础库管理、采购项目管理、采购目录管理、采购计划管理、分类采购、合同管理、供应管理、结算支付、价格管理、公示公告、统计查询、综合监管和信息交换共享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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