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食品函〔2013〕45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和《蜂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1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2-06

国卫办食品函〔2013452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和《蜂蜜》(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1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附件:1.《食用植物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doc

   2.《蜂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doc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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