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耗材]关于补交资质文件等问题的重要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06-06-02

各医用耗材供应商:

   根据《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日程安排,目前正在进行产品的资质审核工作,对于资质审核阶段出现的若干问题,经管理小组组长会议讨论,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纳入《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用耗材需求一览表》,但尚未递交产品资质的品种,有关供应商在2006年6月5日17时之前,必须将产品资质证明文件递交至采购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同一介入产品可分别用于不同介入组别的,申报商品时,只能在一个介入组别目录下申报,同时必须注明可适用的其他介入组别。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