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2-2013年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告(第二阶段)

来源:发布时间:2012-03-15

2012-2013年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公告(第二阶段)

(采购文号HZHCCG-2012-2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2012-2013年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伴随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所有符合要求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前来参与。

一、集中采购主体:杭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见采购文件《采购人名录》。

二、投标企业要求:

投标企业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含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从境外直接取得覆盖到本次集中采购全部采购人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三、第二阶段集中采购医用耗材范围:1)脑外科类;(2)心胸外科类;(3)透析器及透析管路类;(4)眼科类;(5)整形类;(6) 医用影像类;(7)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8)麻醉类;(9)手术室常用耗材;(10)检验试剂与检验科耗材类;(11)其他类。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四、采购周期:本次集中采购周期为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果采购周期延期,将在采购周期截止前一个月予以通知。

五、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http://zj.emedchina.cn

六、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2315日。

七、采购文件费:150/套。

八、投标企业报名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24617时整。

九、集中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7楼耗材项目部

电话:0571-56358068-67146717

传真:0571-56358052(传真件请注明“杭州耗材项目”)

十、购买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一、采购文件只限于现场购买,请供应商相互转告。

附件:2012-2013年杭州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阶段)采购需求一览表

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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