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关于在报价系统新增产品信息的补充说明

来源:发布时间:2009-03-18

各供应商:

根据200939发布的《关于供应商网上申报信息的注意事项》,由于企业对“供应商申报的产品在报价系统中没有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新增产品的《产品汇总表》和完整的《产品资格证明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和导入后即成为供应商确认申报的数据”咨询较多,现对此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一、新增的信息必须在海虹中心库(北京)录入和审核通过,否则不能导入报价系统(佛山)供企业申报,报价系统网址:http://supply.ecarechina.com

二、如何在海虹中心库(北京)申请数据申报账号和录入信息,详见 “重要通知:(更新)关于在海虹医疗器械网申请集中采购数据申报帐号的通知”(可点击打开);

三、如果《产品汇总表》上的新增信息与报价系统(佛山)原有的信息是同一产品,不允许新增,由供应商凭申报账号(佛山)登陆报价系统(佛山)自行确认申报;

四、新增信息不需要供应商进入“数据准备-组套商品关联”进行确认操作;

五、新增信息导入后,不能在“数据准备-组套商品关联”查看,需在“申报信息确认及限价报价培训”前才能查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供应商可在“数据准备-商品信息预览”查看资质审查合格的所有申报信息,包括新增产品和供应商自行确认申报的产品;

六、请各供应商应随时留意http://fs.emedchina.net耗材信息发布栏的通知以及报价系统(佛山)里“数据准备-中介交互信息”的澄清信息。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