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泰安耗材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

来源:发布时间:2006-11-24

关于2007年度泰安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

    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一、对招标文件内“2007年度泰安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邀请函”第二条澄清

原文: 二、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一)介入类医用耗材: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和外周介入类耗材;

(二)心脏起搏器及电生理类耗材;

(三)骨科类耗材;人工髋(半髋和全髋)关节、人工膝关节、脊柱内固定和创伤类耗材。

(四)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五)检验试剂

因遗漏,现补充一个类别,即:(六)眼科类

二、对1.5.2 申报文件构成中“4)配送方案及承诺书、配送企业证明文件;”

的澄清

原文:4)配送方案及承诺书、配送企业证明文件;

现改为:4)配送承诺书、配送企业证明文件;

三、对“2007年度泰安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资格证明材料装订顺序表”中的第三部分“属医疗器械管理的检验试剂部分”的澄清

原文:C、配送企业部分如投标企业自行配送,只需递交以下的7.14

现改为:C、配送企业部分如投标企业自行配送,只需递交以下的1.13

 

特此澄清,如过给你带来不便,请原谅。

                                     

泰安市药品耗材招标办公室

山东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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