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战区)关于2010年北京战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邀请企业议价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0-06-05

尊敬的企业:

根据总后关于落实《军队合理医疗医用耗材基本目录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鉴于2010年北京战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企业申报品种,无法满足战区各医疗机构、部队卫生机构等不同层次的需求,经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北京战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采购办公室批准,对于目录内未申报的品种及申报供应商少于2家的品种,采取邀请议价的方式组织,并对采购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按照采购文件1.8.3 评审标准和方法第(3)项的规定,“成交候选品牌中应保证报价最低的2个品牌中有1个品牌成交”。但经专家审核,部分报价最低的2个品牌不能满足临床需求,故对此条进行修改,按照专家投票数量确定新的成交品种。

2、在采购文件中补充如下内容:当入围品牌仅为1家,但经专家评审,该品牌得票数未超过半数时,该企业不能中选,而按照专家集体制定的邀请原则邀请有关产品企业进行议价。

3、在采购文件中补充如下内容:当同一类别层次下,投标人为2家时,专家得票最高且超过半数的1个品牌预中选,为满足临床需求,经专家审议可再邀请其他企业议价。

4、邀请议价流程

1)请相关产品企业尽快登录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ml.emedchina.cn)阅读通知积极参加,按照公布的目录、报价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2)报价企业按照公布目录填写报价,报价文件须盖单位公章。邀请目录之外的品种和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因时间紧急,报价文件可先接收传真件,但报价文件原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应在20106817时前,递交或邮寄至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010-588570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326号浙江大厦8层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部收。

传真报价截止时间20106514时,过时恕不接收。

3)经专家审核,部分品种必须携带样品进行面对面价格谈判,有关企业应于20106514时至18时,201066830分至12时,携带样品、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至北京元辰鑫国际酒店,进行价格谈判。

4)报价截止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报价结果进行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成为成交候选品种。对于未及时递交报价文件原件及相关资质文件,或递交的资质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品种,将取消其中选资格。(资质文件要求我公司网站公示的《资格证明粘贴册》)

邀请议价目录详见附表

附表:邀请议价目录 (点击文件,右键保存)

      耗材电子报价表 (点击文件,右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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