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来源:发布时间:2015-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令
第25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水利部部长:陈 雷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2015年4月25日
相关阅读
- · 《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处方管理办法
- · 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
-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
- ·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 ·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
- · 沈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 · 解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