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卫生部发布时间:2011-0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部直属单位外事主管部门:

  2012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我国与东盟开展卫生合作的重点,2012年度我部将在新发传染病防控、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置和传统医药等3个方面加强与东盟的合作。根据外交部亚洲司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要求,现广泛征集以上3个领域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提交1-2个项目建议书,部直属单位可提交1个项目建议书。

  二、收到项目建议书后,我司将请部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助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外交部亚洲司审批。项目获批后即通知项目申请单位。

  三、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执行程序和项目建议书中、英文样本,请在该文附件中下载。

  请于2011825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意的中、英文项目建议书传真至我司,同时将电子版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我司,并确认收悉。如有问题,请与我司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卫生部国际合作司王倩芸

  电话:010-68792223

  传真:010-68792280

  电子邮件:wangqy@moh.gov.cn

  附件: 1. 附件1-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执行程序-1.jpg附件1-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执行程序-2.jpg2. 附件2-项目建议书中文详细模版.doc3. 附件3-项目建议书英文模板-3万美元及以下.doc附件3-项目建议书英文模板-3万美元以上.doc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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