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来源:安徽省医改办发布时间:2016-06-15

一、起草背景

2015年初,我省被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4个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之一。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印发了《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明确药品、耗材、设备实行集中采购。其中:药品全省集中招标,各地带量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挂网,阳光采购;乙类和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省级集中采购。

2015年2月,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同意,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全省基本用药集中招标中标结果。2015年3月,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4月1日起,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等技术劳务价格、实施药品带量采购等三项改革政策。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与政府定价相比,平均降幅42.21%,药品带量采购又降低15%左右,2015年全省节约药品采购费用33亿元左右。

目前,我省现有医保支付参考价药品5441个品规,其中,采购量大的前1500个药品品规占总采购量的74%。将我省医保支付参考价与外省中标价数据进行比对,1500个品规中,866个为全国最低价,占57%。

2015年初,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限价挂网,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集中交易,平均降价19%。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目录与限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网上交易。目前,动态调整了骨科类、血管介入类高值医用耗材限价,调整后的限价比原限价分别又下降了13%和8.5%。骨科植入类、血管介入类占总采购金额的72.9%。

二、总体思路

(一)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政府搭建采购平台,药品省级集中招标,耗材限价挂网采购。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合体,以量换价,进一步压缩药品和耗材虚高价格空间。

(二)持续推进集中采购。药品实行省级集中招标,医疗机构联合体带量采购,是我省药改的第一步,下一步动态调整医保支付参考价。参考药采办法,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挂网采购基础上,也将动态调整限价,医疗机构分片联合开展带量采购。

(三)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建立和完善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取消耗材加成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四)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的原则,加强集中采购全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规范运行。

三、主要内容

(一)《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基本原则、调整范围、执行范围和组织结构。第二部分,提出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程序。一是依据2014年以来外省中标价格和我省带量采购形成的实际成交价格。二是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研究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方式、幅度、保障供应及调价风险评估等,综合专家意见形成调整办法。三是召开企业座谈会。四是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五是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核形成我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办法。六是制定支付参考价,分类发布实施。第三部分,建立应急采购机制,保障临床必需药品及时供应。第四部分,明确了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与执行中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五部分,从组织领导、联动机制、保障供应、舆论宣传等方面,明确了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与落实的保障措施。

(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分片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从采购主体、组织机构、统一平台等方面,明确了组织管理,特别是全省划分皖北、皖中、皖南3个片区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第三部分,确定了带量采购范围与周期,先行启动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范围。第四部分,提出了带量采购程序和方式。一是遴选采购目录,实行精准带量采购。二是根据近年使用情况,编制采购品种和计划采购量。三是采取竞价、限价或价格谈判等方式,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确定实际成交产品及价格。第五部分,建立应急采购机制,保障临床必需高值医用耗材供应。第六部分,通过规范合同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及时供应、按时回款,特别是履约保证金为购销合同总金额的1-2%比例。第七部分,明确了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保障措施,要求2个月内完成带量采购工作,实行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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